| 第一章 名称 |
| 中文名称:美中联合商会 |
| 英文名称: US-China Federal Association of Business Councils |
| 美中联合商会是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注册的、由美中两国会员参加的非盈利性、非政治性组织。 |
| 总部设在美国德州休斯敦。 |
| 第二章 宗旨 |
| 美中联合商会致力于发展与扩大美中贸易和投资活动,帮助美国和中国的组织、个人更好地理解两国商业环境和文化传统,促进美中两国之间的交流与联系,并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,促进相互合作、实现共同发展。 |
| 第三章 会员 |
美中联合商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。
- 团体会员:任何在美中两国从事商业相关活动的公司、社团和其他法人团体,认同本会章程,经申请并经过理事会同意后,按时交纳会费,可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。
- 个人会员:任何在美中两国从事商业相关活动并年满21周岁以上的所有国家的公民,认同本会章程,经申请并经过理事会同意后,按时交纳会费,可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。
- 所有正式会员有按照商会要求参与项目活动的权利,有符合商会宗旨进行提案的权利。
- 团体会员会费每年贰佰美元,个人会员会费每年伍拾美元。理事会确定和调整会员会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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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四章 理事会和常务委员会 |
| 理事会最少由5名会员组成,理事会常务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,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。主要职责是统筹本会的计划、组织和运作,并监督财务管理。 |
- 会长:会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。会长的职责为对外代表本会,对内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。会长由理事会选举,并须得到半数以上的理事投票表决通过产生。任期两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- 副会长:副会长的职责为协助会长统筹本会日常工作。副会长由会长或理事提名、理事会通过产生。会长可指定一名副会长为常务副会长,并在会长缺席的情况下代表会长行使职权。任期二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- 秘书长:秘书长的职责为管理本会内务,处理所有的通讯记录文件及会员资料。任期二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- 理事:理事会设理事若干名。理事分管财务、会员、公关、商务、科技、文化、网络和新闻等活动。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一名。
- 顾问:理事会可以聘请适当人士为本会顾问。顾问可以应邀出席理事会扩大会议并协助理事会工作。
- 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代表商会与其他社团、协会、商会或相关组织建立姊妹关系和友好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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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五章 会员代表大会 |
| 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。本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。每次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由常务委员会决定。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在必要时修改本会章程,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理事会成员。下届理事会成员由本届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提名,由会员代表大会过半数会员代表通过产生。理事会成员一般任期二年,可以连任。本会章程的修改由超过半数理事到会的理事会商议,并在到会理事以简单多数同意通过后,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。本会的终止,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。 |
| 第六章 财务管理 |
| 本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年费,捐款及本会非盈利性业务的收入。财务理事主管帐目,处理有关税务文件,并向理事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。 |